商标转让

34类烟草烟具 LE+

注册号:23699833

适用范围

3402烟斗; 3402烟灰缸; 3403火柴; 3401烟草; 3402香烟烟嘴; 3405卷烟纸; 3404点烟器用气罐; 3401烟用药草; 3404吸烟用打火机; 3405香烟过滤嘴。

品牌·释义

“LE”采用汉字“乐”的拼音,而LE+则表示快乐更多一些,代表一种积极向上的品牌内涵,适用于令人美好的产品,传递正面、健康、快乐的品牌述求。“LE+”读起朗朗上口,与著名支持人乐嘉同音,更容易让消费者记住这个品牌。